时间:2014-06-13
近来,有业内人士透露,新消费金融公司的申请设立眼下正在审批过程中,有望于年内“获牌”,且落户在已有的北京、上海、成都、天津之外地区的概率较大。应该说,这是消费金融公司“牌照” 时隔三年后的重新开闸。与此同时,业界普遍认为,银监会曾在2009年公布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亦有待在政策上寻求更多突破。
据了解,截至目前,国内共有四家消费金融公司,分别是北银消费金融公司、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锦城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及唯一一家全外资经营的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它们皆是经银监会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即不吸收公众存款,而是在小额、分散原则指导下,为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那么,从已成立的消费金融公司运营情况看,暴露出哪些问题?与此同时,其对区域经济发展又发挥了哪些实际作用呢?对此,记者进行了深入走访。
消费金融助力经济可持续发展
曾几何时,一度“前景不被看好”的消费金融,如今已然成为各路机构竞相涌入的朝阳行业。日前,香港金融机构获准在粤设立消费金融公司以及新 “牌照”有望于近期发放的消息,似乎都令此行业处于一个微妙的转折点。之所以如此,业界专家多认为,关键在于消费金融公司在支持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起到了一定的拉动作用。
作为经济总量过万亿元的经济中心,天津的发展离不开金融业的强有力支撑。自2006年国务院批准天津滨海新区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来,天津便一直向着建设与北方经济中心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和全国金融改革创新基地的目标前进,不断加大在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金融开放等方面先行先试和改革创新的力度。有数据显示,2006年至2011年间,金融对天津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已由2.7%升至6.8%;天津的金融总部机构数量亦从2005年的16家增加至现在的40家。而为中低收入的年轻人提供分期付款业务的捷信消费金融公司正是这些机构中唯一一家由银监会批准的全外资非银行类消费金融试点公司。对此,南开大学金融系教授刘澜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说:“应该讲,从本质上看,消费金融服务以显化个人信用、缓解个人短期流动性约束、平滑个人消费为目的,通过具体的个人信贷产品支持,满足特定人群的消费习惯,帮助其将合理的购买需求转化成实际的购买力。尽管消费金融服务每笔信贷金额不大,但能有效促进天津地区消费需求的增长,进而支持经济可持续发展。”
与此同时,银监会的一位相关人士亦表示说:“设立消费金融公司这一新型金融机构的意义不外乎以下三方面:一是有利于促进国内消费需求增长,支持经济可持续发展;二是有利于完善我国的金融组织体系,丰富我国的金融机构类型,促进金融产品创新;三是设立专业的消费金融公司,为商业银行无法惠及的个人客户提供新的可供选择的金融服务,有利于满足不同群体消费者不同层次的需求,以提高消费者的生活水平。”